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要求,根据东北林业大学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到内容有针对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充实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还就社会和师生关注度较高的信息,主动增设了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审计工作公开事项、图书馆馆藏信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网络教学信息、重大基本建设与维修工程计划、工会会费使用情况、职工福利执行情况等50多项公开内容。例如,在“干部人事”专栏公开每个拟提任干部提拔任用前的公示信息,对选任科级岗位、挂职岗位也进行了公示。目前,学校的公开信息现已涵盖17类127项事项,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公开时间,有效拓展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学校的有效做法还曾被《中国教育报》专门报道。至今,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已成为一项常态工作,清晰明了的目录既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面明镜,又是社会公众搜索信息的第一道指南。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大力推进师生普遍关切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学校的公信力。在涉及到师生利益和社会关切等方面,反复征求意见,做好动态更新。在招生信息方面,重点做好招生咨询、录取查询、自主招生选拔程序及公示等重点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在财务信息方面,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进程;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奖助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方面,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在基建项目和设备采购方面,注重及时公布有关招投标信息,规范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指导,做好监督落实工作
为帮助各级各类部门开展好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就清单要求的内容逐项指导检查,对工作要求向各单位详细讲解,对建设中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通过各单位信息公开自查、信息公开意见反馈等方式,帮助各单位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不定期以电话抽查、工作检查、随机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督促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办公自动化系统、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各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网站等网络形式;2.校园广播、电视、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3.校报、年鉴、大事记、文件、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4.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长接待日、教代会、团代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5.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学校信息463条;学校校园网发布公示公告类616条、学术通知类203条、各类新闻信息964条;校园办公系统新增信息1687条;校报共计发布22期;校园橱窗共计展示6期,达78版;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82条,微博关注人数为11846人;学校官方微信发布消息360条,关注人数为28932人,累计阅读量为80万次;学校发布官方微信平台“东林视讯”,从2016年6月6日开始测试上线运营,截至8 月31日共推送图文消息6期,视频累计播放超过1.2万次;团委腾讯微博发布信息670条,关注人数为8673人,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935条,关注人数10140人,团委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05次,关注人数25060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23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27条,关注人数为39702人。
本年度,学校召开党委全委会3次,党委常委会16次,校长办公会22次,中层干部会2次。通过学校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79件。
(三)清单公开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将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等在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将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改革、人事管理、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学生教育、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事项在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网站公开,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决策,知晓学校发展。
根据《清单》通知要求,我校已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已作逐项说明并附相关链接,详情见附件。下面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主要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和“东林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及时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办法、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和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分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分省分批次分专业录取结果、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明细、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公布参加各省高考填报志愿招生咨询会明细、组织学校高考填报志愿咨询日,解答考生关心和家长关切的有关考试招生的重要事项,同时在部分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宣传学校招生情况。特别是在高招录取期间录取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分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和各专业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信息,提供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服务,建立招生接待服务室,与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受理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来信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我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公开时效。2015-2016学年度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09条,其中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5条,高水平运动队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6条,分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和分省分批次分专业录取结果91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和相关规则制度等7条,累计点击32万余次。
在研究生招生中,我校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平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了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复试及录取办法、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以及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工作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以及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对于复试考生名单,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布全部进入复试考生的详细信息;对于录取信息,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布全部拟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本校网站公示结束后,将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并在该平台中继续公示1个月。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方面,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招生考试信息栏内设有专门链接,发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方面信息以及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财务收费信息全公开政策,按时发布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包含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共8张表,并分别用文字对表格内容及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使公众更容易了解相关信息。学校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学校迎新网主页上向社会公布了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新生入学期间,在学校计划财务处政策宣传屏幕上滚动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全校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年度财务情况,建立完善的各类账务查询系统,提供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工资的账目查询。通过学校财务网站、编印制度手册等形式,在校内公布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
3、组织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工作在遵循公开、公正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人事信息公开的现代化途径,使广大教职员工更便捷地获取人事信息,并对其进行监督。学校开发了人事信息工作系统,加快了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教师数据的对接和共享,有力地消除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了教师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申报过程的全面公开。在人才招聘上,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用人条件、招聘流程、聘任结果公示等均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机构调整、人事考核信息等内容。在干部聘任上,学校继续通过校园网及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任免及公示信息,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分别设置意见箱,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意见箱、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照规定程序任免。
2015-2016学年度,新增人事信息50余条,其中人事管理规定15条,人事招聘通知及公告9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信息4条,人事考核信息1条,机构调整信息3条,一般性通知公告18条。召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次,到基层走访调研10余次。
4、教学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教学信息公开工作,每学期都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为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4号),建立了教学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包含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情况、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艺术教育发展年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8个版块,全面公开了教学相关信息,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显著位置公开。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5年全面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2016年出台《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编印《东北林业大学新生学习指南》、《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纸质材料等进行信息公开;开设东北林业大学教务处微信和东林创业园微信平台公众号,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并兼顾了师生浏览和查看信息的习惯。
2015-2016学年度,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开各类信息119条,教学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各类信息67条,教务处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132条,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本科教学思想大讨论专题网站”、“学生教学信息网”等二级网站公开各项活动专题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校收到2封公众信息公开申请书,均已及时处理并回复。未发生学校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主页上开设了信息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全校师生以及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以及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一年来未发现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及工作人员投诉事件。
五、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未有复议、诉讼情况。
六、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积极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对照报告查找自身的不足并进行改进,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信息公开时,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和准确;二是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有的虽然设置了公开栏,但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下一步,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一是不断完善清单内容,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深度;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类管理人员管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开质量;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涉及师生利益信息的推送力度,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北林业大学网站(http://xxgk.nef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451-82190122。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清单各项链接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