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校会情况 > 校长办公会 > 正文

2017年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7-10-09 】

会 议 纪 要

会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

会议时间:2017922

会议地点:综合办公楼第八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列席人员:监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学生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基建处、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科技园公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政策法规办公室等部门有关人员和学校法律顾问

会议议题:1.研究决定实验室采购试验台等基础设备事宜

2.研究决定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事宜

3.研究决定“十三五”规划基建项目调整及近期楼宇选型事宜

4.讨论研究黑龙江东北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未来运行模式及科技园公司运行中现阶段需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会议决定:

一、同意材料学院化工原理实验室和理学院物理实验室采购试验台等基础设备,该两项采购属预算外支出,同意这两项预算追加。今后,学校要加强预算管理,各职能部门在修、购问题上与学院积极对接,提早设计和安排,纳入年初预算中,避免预算外支出。

二、同意按照教育部要求设2名少数民族(维吾尔族)辅导员,人事部门按照会议确定的选聘标准尽快公开招聘。第二方案:“2+2”的选聘方式更为合理,要认真考核维族辅导员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行为。学生处和教务处共同研究落实“2+2”计划。

三、1.同意将学校拟建设林科实验楼改名为林学科研楼、工科实验楼改名为工程实验楼

2.同意将十三五规划的原基建项目进行调整,将原申报的创新创业基地及动物医学楼项目调整为林学科研楼项目,建筑面积由25,000平方米调整为41,000平方米,投资估算由12,500万元调整为20,500万元;将原申报的实习实训基地及工程训练中心项目调整为工程实验楼,建筑面积仍为30,000平方米,投资估算仍为15,000万元。

3.楼宇选型初步选择一号方案,按此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向香坊区规划局和哈尔滨市规划局申报。

四、1.同意科技园公司未来运行模式的6条建议,学校成立工作小组,由伍海泉总会计师牵头负责,抓紧落实后续工作。

2.同意以学校名义出具《关于东北林大科技园项目用水情况的函》《不予罚款申请》和《承诺保证书》,加盖学校公章。

3.《委托书》由科技园公司进行委托。

4.同意增聘1人参与科技园公司监管,建议学校内部选调,实在选不到,可聘1名退休人员。聘用人员没有任何决策权。

下一步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科技园项目各方面的梳理,尽快和应赫公司再签订一个协议,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东北林业大学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