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
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4日
会议地点:综合办公楼808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列席人员:监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医院、离退休工作处、学生处等部门的有关人员
会议议题:1、(1)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2)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3)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4)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2、(1)研究决定柔性人才引进事宜
(2)研究决定调整引进人才待遇事宜
(3)研究决定调整援疆、援藏、援青等干部援派期间有关待遇事宜
3、(1)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2)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医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3)研究决定学生公费医疗超支核补事宜
4、(1)研究决定专利权转让事宜
(2)研究决定成立校级科研机构事宜
会议决定:
一、1.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结合与会领导意见修改完善,文字上再仔细斟酌,通俗易懂。关于博士生导师增列申报条件与要求的表述,再仔细研究,表述要清楚,避免有理解偏差。
2.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结合与会领导意见认真修改文件,文字表述要简洁清晰。导师库要定期及时清理,并印发文件予以确认。
3.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与会领导意见修改完善,研究生院与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接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4.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研究生的管理有了抓手,更加规范。
二、1.关于柔性人才引进的议题暂缓通过,下次校长办公会相关学院参加。今后“5211”人才引进计划中的“5”“2”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议题,相关学院院长必须参会。
2.通过人事部门汇报的引进人才待遇调整方案。
3.通过人事部门汇报的援疆、援藏、援青等干部援派期间有关待遇调整方案。关于交通费用的报销次数,人事部门再查阅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执行。对于我校援疆、援藏、援青等干部援派期间有关待遇,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予以补发。
三、1.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2.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医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生个人支付比例保持不变。
3.同意对学生公费医疗超支部分予以核补,计划财务处将预算安排好。
四、1.关于专利权转让的议题暂缓通过。
2.建议同意成立东北林业大学(浦江)工程技术研究院,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东北林业大学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