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第二次校长办公会
会议时间:2016年1月13日
会议地点:综合办公楼第八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列席人员:监察处、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招标管理中心、审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兴林宾馆等部门的有关人员
会议议题:1、(1)研究决定对长期不在岗人员予以辞退处
理事宜
(2)听取管理及教辅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
情况汇报
(3)听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汇报
(4)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编制外人员工
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1)研究决定公务用车处置事宜
(2)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公务用车管理
办法(试行)》
3、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用房改、扩
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4、研究决定兴林宾馆维修及设施更新事宜
5、研究决定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事宜
会议决定:
一、(一)同意对经媒体公告发布30日后仍未返校办理手续的长期不在岗人员予以辞退处理。
(二)同意聘用王海飙等8人为辅导员岗位;聘用王全邦等19人为管理及教辅岗位。
(三)同意引进高层次人才郑志民、优秀青年学者焦骄、青年骨干高庆飞、优秀青年教师郭成波。
(四)暂缓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编制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部门协商统一后再议。
二、(一)同意对学校公务用车进行分批处置,本次会议通过11辆超标公务用车处置方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尽快按照程序处置完毕。
(二)1、原则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2、要将现有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用好管好公务用车;凡是有公车的单位要出台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年底要将每台公车的使用运行经费予以公开。3、过渡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不提倡私车公用,由资产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出台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三、1、原则通过《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用房改、扩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根据与会领导的意见予以修改完善。2、行政办公用房的改建也要经过审批,金额较大的,须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3、鼓励利用科研经费对实验室进行改造和仪器设备的添置,但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四、1、同意对兴林宾馆进行维修及设施更新,项目要执行好。2、改造维修资金由兴林宾馆自筹,消防、下水管网、主供电系统改造由学校出资。3、按照商定的管理方式去做,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严格按照程序实施。4、与会领导的建议和意见要体现在维修方案中,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征求意见。5、要求施工方于4月底前必须完成。
五、1、财务管理资金项目自查自纠非常必要,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处理问题,我们要抓好、抓实。2、自查自纠要全方位、地毯式、无死角。3、全校上下紧密配合,集中2-3个月时间,将此事做好;科研经费的审计很重要,自己主动交待问题的,在处理时可以适当考虑,找出的问题必须整改,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学校各类经费的管理,都要通过自查自纠予以规范。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