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文法学院在法学一级学科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法社会学的过程如下:
1、文法学院提出在法学一级学科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法社会学申请;
2、经过专家组(七名校外专家)论证,同意在法学一级学科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法社会硕士学位授权点;
3、文法学院上报法社会学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学科备案表等材料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4、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满,无异议;
5、形成增设法社会学二级学科的决议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6、学校将法社会学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提交备案。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