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我国政府奖学金的影响,吸引更多优秀欧洲学生来华学习和深造,鼓励我国高校与欧洲国家院校扩大现有项目的交流规模,深化合作关系,教育部在原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自2017-2018学年计划向欧洲所有国家提供2000个奖学金名额。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各学生培养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2017-2018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支持的项目应为中欧高校间的校际交流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欧方高校承认其学生在我校学习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
2.项目欧方学生将于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间在我校学习,且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3个月。
二、奖学金资助标准
中欧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为部分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月。
三、项目申报办法
请各学生培养单位填写《2017-2018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报表》(附件),于2016年12月31日前, 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签字盖章的电子版发送至studyatnefu@163.com。
联系人:李超
电 话:82192454
邮 箱:studyatnefu@163.com
附件:5
2017-2018学年度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
欧方合作院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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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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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协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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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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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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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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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学习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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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学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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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交流协议名称”项请填写双方正式签署的交流协议全称;
2、“交流规模”项请填写协议执行期内每期项目欧洲学生来华人数。
上报学院联系人:
联系方式:电话:
邮件:
学院(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