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工会经费为省教育工会回拨款。
2、工会会员会费从2010年开始就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办法暂行规定》。后经调整于2013年(东林工发【2013】12号)文件确定(附文件电子版)。
3、工会会员会费根据文件,各部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会费,每年收缴一次。收缴的会费全部由各部门工会管理使用。校工会定期检查使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