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东林校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4年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教学科研单位教授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本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从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指导、学术评价及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以“双一流”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学科建设工作
1.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完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学科重点建设项目和学科创新团队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项目。
2.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完成2024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学科自评估工作;组织完成我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组织完成2023—2024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年度业绩成果的报送工作;组织完成完成对各学院2023年度学科建设奖励性KPI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全面梳理与考核评价工作。
3.学科建设委员会完成《东北林业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细则》修订工作;开展《东北林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制度修订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制定《东北林业大学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等文件;指导制定《东北林业大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动方案》;审议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本科专业选考科目方案(2027年通用版)》。
2.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年度新增设的5个新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与指导;指导省“生态学高水平培养基地”进一步论证并完善建设方案;指导面向全校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展示暨教学观摩系列活动;组织参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工作;听取东北林业大学“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情况,加强高质量教材建设与指导。
三、转型升级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咨询与审议功能
1.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指导完成成栋伯乐奖的评审工作;
2.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第五轮(2023-2026年)岗位聘用16个学院及8个岗位系列负责单位的岗聘实施细则与评聘条件;审议通过了6名教授的延聘事宜;审议通过了9个基层单位修订后的职称评审标准。
四、努力践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完善学术事务管理
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对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及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进行了专家辅导、评审推荐;对202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C、D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五、推动学校科技伦理体系构建,设立科技伦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积极推动学校科技伦理体系的构建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正式设立科技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作为学校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全校的科技伦理工作。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加强对科研活动的伦理审查和监管,确保科研行为符合伦理规范,防范科技伦理风险,保障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与伦理的协调发展。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依照职责,在学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宣传、学校重要学术事务审议以及学术委员会自身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促进了学校发展。校学术委员会将逐步做好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建议工作,科学引领学术方向、营造正确学术风气、打造良好学术生态,充分利用学术权威为学校行政决策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