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东林校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从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指导、学术评价及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以“双一流”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学科建设工作
1.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二轮一流建设学科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组织开展“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集中填报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年度业绩成果报送工作。
2.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完成学科结构优化调整、制定学科自评估指标体系;制定2023-2026学科建设奖励性KPI指标;组织完成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专业学位博士点申报材料的第一轮申报预论证工作及省学位办的第二轮申报预论证工作。
3.学科建设委员会持续建设管理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新增获批3个孵化项目及1个培育项目。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制定《东北林业大学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制定《东北林业大学成栋教学荣誉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修订《东北林业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细则》;参与修订《东北林业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对本年度新增设的5个新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与指导;指导完成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2.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开展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和结题评审工作;评审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指导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完成本年度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
三、转型升级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咨询与审议功能
1.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完成委员增补工作。
2.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表决我校2023年职称拟聘用人选;审议了2023年绿色通道新晋教授人员的聘期任务;审议通过了7名教授的延聘事宜;审议通过了9个基层单位修订后的职称评审标准。
四、努力践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完善学术事务管理
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对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及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对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成栋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研创新团队专项进行评审;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C、D、E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依照职责,在学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宣传、学校重要学术事务审议以及学术委员会自身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促进了学校发展。校学术委员会将逐步做好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建议工作,科学引领学术方向、营造正确学术风气、打造良好学术生态,充分利用学术权威为学校行政决策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