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27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东林校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2年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从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指导、学术评价及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以“双一流”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学科建设工作

1.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修改完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组织开展一级学科“十四五”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双一流”监测数据集中填报工作。

2.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培育建设碳中和交叉学科工作;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优势学科远景目标调研和拟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并完成服务黑龙江省四大产业相关学科情况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备案工作。

3.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调整学校学科体系、布局开展学科建设自评估工作,完善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组织开展学术带头人及学术方向2022年度调整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完成新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指导落实《东北林业大学生态文明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完成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工作方案的审核与反馈工作。

2.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22年全国教育规划课题、省教育规划课题、中国农学会课题、省教改课题进行评审推荐;评审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组织开展本科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

三、转型升级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咨询与审议功能

1.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完成2020-2021年度成栋伯乐奖的评审工作。

2.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表决我校2022年职称拟聘用人选、确认引进人才职称;审议了2022年绿色通道新晋教授人员的聘期任务。

四、努力践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完善学术事务管理

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对2022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对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持续发展专项、科技平台、乡村振兴、科学前沿专项进行评审;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CDE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依照职责,在学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宣传、学校重要学术事务审议以及学术委员会自身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促进了学校发展。校学术委员会将逐步做好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建议工作,科学引领学术方向、营造正确学术风气、打造良好学术生态,充分利用学术权威为学校行政决策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21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