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1-17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东林校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从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指导、学术评价及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以双一流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学科建设工作

1.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完成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完成一级学科“十四五”建设规划编制及定稿工作;组织编制2022年度“双一流”引导专项预算。

2.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培育建设碳中和交叉学科工作;组织开展学科专业目录征求意见座谈会,形成我校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的建议;

3.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二批局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和第三批局重点学科推荐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东北林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专业选考科目方案(通用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

2.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21年、2022年全国教育规划课题进行评审推荐;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专项、校级党史学习专项进行评审。

3.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进行审议推荐;对2021年度东北林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进行评审;组织开展本科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

三、转型升级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咨询与审议功能

1.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新修订的《东北林业大学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东北林业大学职称评审基本标准》进行审议;对各学院制定的职称标准实施细则、各岗位系列职称标准实施细则进行审定并表决。

2.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提交延聘申请的教授材料进行审议;对我校2021年职称拟聘用人选进行表决。

四、努力践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完善学术事务管理

1.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对2021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对202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持续发展专项、碳中和专项、乡村振兴专项进行评审;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C、D、E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21年霍英东青年科学奖个人申报进行评选。

2.校学术委员会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对202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主题研究项目进行评审。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依照职责,在学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宣传、学校重要学术事务审议以及学术委员会自身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促进了学校发展。校学术委员会将逐步做好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建议工作,科学引领学术方向、营造正确学术风气、打造良好学术生态,充分利用学术权威为学校行政决策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