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8日
东北林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4年11月7日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李凤日同志所作的《关于〈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讨论了《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
会议认为,章程草案明确了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是学校管理体系与组织构架的核心组成部分,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职责权限和权利义务,确立了校学术委员会的例会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及产生决议的投票方式等运行规则,确保教授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政策上保障了广大教师和学生在学术事务中的自主权和发言权。代表们一致认为,章程草案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对于促进我校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经审议,会议原则通过章程草案,建议上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