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设学科申报流程
(1)学院将增设学科申请提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学院组织学科准备好拟增设学科的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
(3)学校和学院组织校外专家组论证,通过后在专家评议意见表上签字;
(4)学校将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5)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
(6)学校将增设学科的相关材料提交教育部备案。
2、增设学科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文件的要求对增设学科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