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2019年就业工作要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文化创意,健康养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
二、鼓励和促进毕业生到中小微等实体经济就业,加强与中小微企业沟通联系,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信息,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
三、依据毕业生求职意向调查问卷的分析,以服务国家战略开拓就业岗位。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引导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维护和利用好《用人单位数据管理系统》,合理指导就业市场开拓方向,完成学校就业市场全覆盖目标。
四、积极探索和拓展新兴业态就业空间,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主动对接以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为特点的新业态人才需求,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实现多元化就业。
五、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市场的主体作用,鼓励组织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好2019年春季、秋季大型招聘会,对接好各地方人才服务机构进校招聘团的中型招聘会,完善就业信息化渠道建设的全面升级改版工作,打造“东北林业大学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改版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网站,微信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充分运用“互联网+就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供需精准就业,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
六、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包括毕业派遣、就业率核算及各项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服务接续,登记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与服务,做好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反馈工作。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充分宣传动员,认真统计,汇总好离校后的学生就业情况,切实做好“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七、切实抓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征集大学生入伍,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是加快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必然,更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最佳途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的回信和勉励语精神,有针对性的宣传好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八、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学校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将通过社团活动开展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政策咨询,职业发展路径等系列指导服务,拓展实习任职渠道。
九、继续加强推进“带薪—实习—就业”综合实习基地工作,切实推进3至4个工科学院成规模,成体系,有效果。各学院要积极对接相关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深度合作的机制建设,鼓励学生通过实习促就业,通过实习增了解,将学生毕业实习和就业实习基地有机结合,实现人才培养、企业选才和学生就业多赢的局面。
十、加强学生就业创业的指导与帮扶。有计划,有层次的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做好课程研讨和建设工作,保障课程教学有序进行,做好学校、学院工作坊,咨询室等活动的开展。通过课程、讲座、工作坊、个体咨询、竞赛等形式,针对在校学生做好分类别(比如:考研、公务员、预征入伍、出国、基层就业等)指导、指导学生合理评估期望值,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组织,指导好学生参加国家,黑龙江省的各类比赛工作,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力求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一、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情况,建立帮扶档案,完善台账消号机制,实行“一人一策”动态管理,做到分类帮扶指导,提高其就业能力,做到学院领导,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的精准帮扶机制,优先为困难群体推荐岗位,可报销困难群体学生外出求职路费。
十二、完成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学生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工作。做好就业质量报告和就业状况白皮书,并将就业状况分析结果反馈与学校相关部门,各学院要认真、仔细核对各种基础数据的采集、上报和分析工作。
十三、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等歧视性信息,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信息,重点审核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用人单位,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不法行为。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诚信教育和管理,做到诚信签约、诚实履约。加强毕业生心理疏导及就业安全教育。
特此通知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