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林业大学选拔优秀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办法》(东林校人〔2021〕5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评议推荐、学校考察,并经2023年7月27日学校第九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于广龙等12名人事代理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聘用,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广龙 马铭 李清锋 吴媛媛 张岩 郑利远 聂思铭 柴艳敏 黄秋月 梁冰 彭宇 韩冰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 委:0451-82192924
人事处:0451-82190335
人事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