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任用:
马国勇为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洪学为本科生院副院长兼培养处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创新创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金学为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姚 远为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于纪航为凉水实验林场场长兼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仕隆为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志俊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毛 靓为园林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邹丽梅为文法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伟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因机构调整和学院行政班子换届,任用:
孙 龙为林学院院长(正处级);
邹红菲为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院长(正处级);
谢延军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正处级);
刘九庆为机电工程学院院长(正处级);
滕春波为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正处级);
王竞红为园林学院院长(正处级);
李洪峰为土木与交通学院党委书记(正处级);
钟 蕾为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正处级);
安 勇为理学院院长(正处级);
朱文玉为文法学院院长(正处级);
董 辉为外国语学院院长(正处级);
陈春霞为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院长(正处级);
张 鹏为林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董利虎为林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宗 诚为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李淑君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杨春梅为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兼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副处级);
王 琢为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蓝兴国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何 淼为园林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程东辉为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立峰为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孙维国为土木与交通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副处级);
李 丹为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庄雯培为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副处级);
崔金刚为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丁 亮为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张鸣瑾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佳音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李伟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唐中华为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许苗军为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陈立钢为本科生院教务运行中心副主任;
李德才为本科生院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孙晓芳为本科生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主任;
马翔宇为本科生院培养处副处长兼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任用:
金 辛为林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新政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张 剑为党委保卫部副部长兼保卫处副处长;
都雪静为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赵璐璐为人事处副处长兼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王 冰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景维鹏为数字化建设处副处长兼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同意提名:
陈立生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李国栋为校园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兴林宾馆有限公司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焦树仁为校园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人选。
提名免去:
秦金学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学忠的校园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兴林宾馆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李国栋的校园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校属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免去:
耿玉德的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程培峰的土木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陈立生的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 光的林学院副院长职务;
郑 冬的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副院长职务;
高振华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 文的园林学院副院长职务;
于景辉的文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文震的党委保卫部副部长兼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焦树仁的校园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李俊涛的帽儿山实验林场副场长职务;
李文友的凉水实验林场副场长、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