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发〔2014〕13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2014年5月7日第5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
任用(聘任):
丁胜利为党委保卫部部长、保卫处处长、派出所所长;
刘左梅为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兼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刘文超为产业党工委书记(正处级)兼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接受徐瑞玉的个人申请,同意其辞去服务公司副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
2014年5月8日
抄送:党委常委,纪委。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