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组发〔2013〕19号
各相关处级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加强科级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经2013年7月24日党委组织部会议讨论批准,同意任用(聘任):
亢 颖为学校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崔 剑为学校办公室督办与催办岗位负责人(正科级);
黄 臻为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科长;
王新宇为发展规划办公室规划管理科科长;
常方圆为招生就业指导处就业市场发展科科长。
免去:
亢颖的学校办公室督办与催办岗位负责人职务。
特此通知。
2013年7月25日
抄送:纪委,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
东北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