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孙洪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3-03-28 】

东林发201410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2014324日第3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用(聘任):

孙洪志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李春英为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正处级);

乔凤合为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兼直属党支部书记(正处级);

曲发义为研究生院副院长(副处级);

孙治平为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颖为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因机构撤并、更名,任用(聘任):

  健为党委统战部部长兼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处级);

朱永林为党委武装部部长兼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正处级);

周志强为国际合作处处长兼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海为计划财务处处长;

丁胜利为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正处级);

宋福南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曲闻宇为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

张春雷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孙百原为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因年龄原因,调整任用:

姜洪海为党委组织部正处级调研员;

张宝友为党委组织部副处级调研员;

王秀荣为党委组织部副处级调研员;

韩力增为党委组织部副处级调研员。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因年龄原因,免去:

华育平的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胡春祥的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兼副处长职务;

祖元刚的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职务。

接受郭垂根的个人申请,同意郭垂根辞去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

因取消单位行政级别,任用(聘任):

付玉杰为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柳参奎为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东北油田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阎秀峰为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东北油田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王传宽为黑龙江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生态研究中心)主任;

刘桂丰为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常务副主任;

张含国为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副主任;

王清文为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赵克尊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文超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滨章为出版社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明为出版社有限公司副经理;

刘继成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经理;

  炜为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院长);

曹晓光为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

韩荣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

程玉光为兴林宾馆有限公司经理;

王文波为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曲冠证为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副主任;

  民为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范德林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琪为出版社有限公司副经理;

李继武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副经理;

  平为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经理(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张锦生为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经理(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良为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戴大力为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孟祥林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

郭广荣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

李国栋为兴林宾馆有限公司副经理;

徐瑞玉为服务公司副经理。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因单位撤并或取消行政级别重新任职的同志,工资和校内津贴保持不变,执行现行的津贴分配办法。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

          2014328

抄送:党委常委,纪委。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328日印发

共印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