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06 】


为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拟组织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依据为《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东林校人〔2019〕25号,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师德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东林发〔2022〕44号,以下简称《师德考核办法》),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二、时间安排

1.考核准备(2023.1.6-2023.2.24)。学校发布年度考核通知后,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考核实施(2023.2.27-2023.3.17)。各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科学有序地组织好此项工作。

3.考核总结(2023.3.20-2023.3.24)。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和凝练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亮点和特色,查找和弥补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为以后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借鉴。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评价和总结,是重要的年度例行性工作。一年来,广大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校园疫情防控、校庆筹备组织等各项任务,为学校发展建设和校园安全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考核小组,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周密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开展个人述职及民主评议,根据教职工日常履职、岗位任务达成度以及在防疫抗疫、校庆筹备等重大任务中的表现等情况,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师德考核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班子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区分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类别,科学确定考核侧重点。在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倾斜考虑。考核结果须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

3.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年度考核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7室),考核材料包括: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组织考核的时间、采取的方式、公示情况及好的做法等;纸件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包括单位名称、人员编码、姓名、出生日期、师德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和备注项;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的姓名、人员编码及出生日期可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纸件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单位名称+2022年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至rsc@nefu .edu.cn。

(3)教职工个人考核表:因存档需要,个人考核表要求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处需由本人亲笔签名,书写需用蓝黑或黑色碳素笔;各单位提交的个人考核表(纸件)请按照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其他专技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博士后人员、人事代理人员(表头后加“人事代理”)、派遣人才岗位人员的顺序排列。

各单位考核优秀职数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考核),82192125

联系方式:人事处(年度考核),82190335/82192335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