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人事工作年度计划安排,根据《东北林业大学选拔优秀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办法》(东林校人〔2021〕5号)(以下简称“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拟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度选拔优秀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符合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范围与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时间安排
1. 5月24日前,符合选拔范围与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截止到2022年5月。
2. 6月10日前,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按照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民主评议,学校指派工作组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民主评议,评议测评表届时由工作组到场提供。
3. 6月15日前,所在单位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表现,参考民主评议结果,研究确定并上报推荐人选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聘用审批表纸件一式二份(附件2)、聘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件各一份(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rsc@nefu.edu.cn)。
4.本学期结束前,学校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人选考察工作。
5.根据考察工作进程,适时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聘用人选,人事部门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拔条件。所在单位应对照聘用管理办法中的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将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履职尽责良好、群众普遍公认的人选选拔推荐上来。
2.严密组织程序。所在单位应根据本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严格遵循选拔程序,认真组织述职、评议、推荐等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工作纪律。所在单位应认真强调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应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对于个人申报情况不实、违规拉票、组织程序不规范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联系人:李刚强 刘明
联系电话:82190335 82192137
人事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