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件精神,学校组建了国有独资性质的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全权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学校以投入到资产经营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属企业建立和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属企业分别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企业通过外派董事和外派监事发挥监管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所属企业管理。资产经营公司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学校对资产经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总额3,432.35万元,资产经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共5家,由资产经营公司对各出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
2023年底,资产经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3,918.28万元,负债总额6,377.5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540.72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36.97%,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