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7-10-20 】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今年继续以“申请——审核”制的方式进行应届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从我校在读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工作(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二、选拔对象
以全日制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为选拔对象,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方式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由教育厅出具相关同意证明,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和欲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能参与选拔。
三、选拔名额
硕博连读的名额不应超过研究生院下达的2018年各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
(一)导师条件
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且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学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里健康状况良好。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平均成绩原则上80分以上。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申报时间
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于2017年11月21日——12月8日完成。
六、申请、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21日——11月26日:各学院(室、中心)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认真组织“硕博连读”申报工作,接收并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各单位需在综合考核前将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及综合考核安排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将进行督查。考生申报材料包括:“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两份“专家推荐信”、硕士阶段成绩单、个人录用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或申请的专利证明材料以及获奖材料复印件。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还须提供“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
2、11月27日——12月4日:学院(室、中心)组织申请“硕博连读” 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室、中心)组织相关学科(学科群)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参照“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核复试阶段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外语考核、业务考核、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像。各学科(学科群)考核小组应作好考核记录,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同时在“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考核意见。
3、12月5日:学院(室、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学院(室、中心)将学生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硕博连读情况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且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983246798@qq.com。
4、12月6日——12月8日:公示2018年硕博连读选拔者名单,如发现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公示期满,纳入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正式录取名单。
七、其他
1、经批准同意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履行其他同期入学博士生所必须履行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报名手续和报到手续,经学籍注册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原则上学院在第一学年应给予硕博连读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硕博连读生如若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应毕业条件,可申请参加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相应硕士学位,如未通过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3、硕博连读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年。
4、硕博连读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硕士培养阶段的就业派遣。
6、拟进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学院(室、中心)可依据本通知的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正式实施前将细则在官网上公布,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7、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