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北 林 业 大 学
关于开展2016年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今年继续以“申请——审核”制的方式进行应届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从在读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工作(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二、选拔对象
以全日制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为选拔对象,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方式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由教育厅出具相关同意证明,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和欲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型研究生不能参与选拔。
三、选拔名额
硕博连读的名额不应超过2016年研究生院下达的各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
(一)学科条件
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
(二)导师条件
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且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有至少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4、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平均成绩原则上80(含80)分以上。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申报时间
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于2015年11月4日——11月16日完成。
六、申请、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4日——11月5日: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源下载”中下载“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学位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学位申请表、两名专家的推荐信、硕士阶段成绩单、个人录用或发表论文、获得或申请的专利证明材料以及获奖材料复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另须提供“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11月6日:将相关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706室)。
3、11月9日:研究生院审核并汇总申请者材料并统一送至相关培养单位。
4、11月10日——11月12日: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硕博连读申请名单组织相关学科(学科群),采用博士生入学考核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包括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学习成绩考核、业务考核、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像,各学科(学科群)考核小组应作好考核记录,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同时在“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学位申请表”中填写考核意见。
5、11月13日:学院将复试通过并最终确定拟录取的名单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拟录取学生的“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硕博连读攻读学位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6、11月14日——11月16日:公示2016年硕博连读选拔者名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公示期满,纳入博士生正式录取名单。
七、其他
1、经批准同意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履行其他同期入学所必须履行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报名手续和报到手续,经注册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建议学院在第一学年给予硕博连读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硕博连读生如若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应毕业条件,可申请参加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相应硕士学位,如未通过则取消其硕博连博资格。
3、硕博连读生博士期间在校学习时间不低于3年。
4、硕博连读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硕士培养阶段的就业派遣。
6、拟进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学院可依据本通知的办法,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正式实施前网上公布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7、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