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和考试公告)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7-09-15 】

一、学习形式及招生人数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招生规模数(含直博生、推免生)为1920人(全日制1390人,非全日制5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5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30人。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二、培养机制改革、学习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确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7000元确定。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各学院(室)、学科将根据学生具体科研工作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准予毕业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位并发放学位证书。


自2018年起,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学制为3.5年。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2018年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附加要求: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浏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查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关于报考法律硕士的说明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 报考办法

1、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图像采集)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 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 9 24 日至9 27 日,每天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选择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时间及地点为准。其他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

6、已被我校确认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缴费等环节,否则将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选择工作所在地进行报考,必须开具带有签章的工作证明。

8、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持军人证者,需同时持有《军队人员(无身份证)报考2018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③非东北林业大学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团委出具的带照片的应届本科生证明并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公章;

④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学历信息存疑或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同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供查验。

9、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0、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考生应在2017 12 14 日至12 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报考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复试及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专业综合复试及外语面试。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凡定向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五、奖助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办法》。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六、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编号

单位

咨询电话

1

林学院

0451-82190385

2

园林学院

0451-82191492

3

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0451-82191964

4

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451-82191517

5

经济管理学院

0451-82192400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451-82190395

7

工程技术学院

0451-82192367

8

机电工程学院

0451-82192065

9

土木工程学院

0451-82191806

10

文法学院

0451-82192349

11

外国语学院

0451-82192731

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451-82191521

13

交通学院

0451-82191004

14

生命学院

0451-82191737

15

理学院

0451-82192291

16

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

0451-82191402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82192736

七、其他事项

 1、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3、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nefu.edu.cn或东北林业大学研招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研究生楼805室),

邮政编码:150040      邮箱:yzb@nefu.edu.cn

联系电话:0451-82190710或0451-82191596

5. 我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119日至10日;现场确认地点在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研究生楼(见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