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 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2018年修订)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8-03-09 】

     为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生(以下简称预科生)培养和管理工作,调动预科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其合理选择本科专业,规范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录取工作,确保预科生顺利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预科生自主选择、学校引导和调控相结合原则;坚持预科生个性发展需求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处负责预科生日常管理、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专业计划编报和录取。  

三、招生计划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等额编制年度预科生转入本科招生专业和计划,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专业志愿

预科生结业时根据当年转入本科招生专业和计划填报个人专业志愿,每个预科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

预科生综合成绩合格者可参加转入本科专业录取,综合成绩有不合格科目者不能参加转入本科专业录取,待其通过不合格科目补考后,方可在当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按其综合成绩及专业志愿录取专业。

五、录取依据

预科生(预科一年制)依据其在我校预科期间综合成绩录取专业。预科生(预科一年制)综合成绩为预科结业会考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乘以30%,加上预科期间第一、二学期期末综合素质总分。

预科生(预科二年制)依据其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预科期间综合成绩录取专业。预科生(预科二年制)综合成绩为预科结业会考各科目成绩之和,加上预科期间第一、二、三、四学期期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六、录取规则

预科生(预科一年制)和预科生(预科二年制)分别录取;文史类、理工类预科生分别录取。录取专业时按照预科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若学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录取专业时预科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会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会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文史类按会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理工类按会考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

七、其他

预科生转入本科录取专业结果须在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本科录取通知书。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录取的预科生。本办法由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