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5-10-30 】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和《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东北林业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91日起至2015831日止。


一、概述

实施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提升、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4-2015学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一)遵照“清单”内容,推进信息公开落实

2014年,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所列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共10大类50条。学校高度重视《清单》所列内容,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学校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及时有效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完毕。

(二)丰富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14-2015年度,学校重点做好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我校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做好校园门户网站、校报、校园广播台、学校宣传橱窗的“信息公开”专栏工作,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载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

(三)做好保密审查,依法开展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除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中信息公开目录所含主动公开事项外,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926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2530条,其中:公示公告类863条、学术通知类235条、校园网新闻类1432条;通过校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293条;通过学校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103件。

本年度,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12次,党委全委会3次,校长办公会14次,中层干部会2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学校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将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支部建设及党员发展、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及统战工作等在信息公开网和组织部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将本年度历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改革、人事管理、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学生教育、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就业、国际交流等事项在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网站公开,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决策,知晓学校发展,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效率,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程序严密规范。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及公开情况如下(按照《清单》逐条说明,相关链接详见附表)。

1. 学校基本信息

1)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以上信息的公开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和学校主页均设有专题栏目予以公开。(《清单》第1条)

2)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校内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开辟专栏予以公开。(《清单》第2条)

3)学校历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报告等均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给各单位,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工会工作中予以公开。(《清单》第3条)

4)《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已印发。(《清单》第4条)

5)学校每五年制定一次发展战略规划,《东北林业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并印制成册予以下发,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二级网站予以公开。

学校于每年春季开学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并印发红头文件下发到校内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清单》第5条)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学校每年度均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上年度91日至本年度831日期间学校信息公开数据,总结分析一年来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做法、不足及改进措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当年的103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清单》第6条)

2. 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年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清单》第7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办法和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测试合格名单(《清单》第8条);分省份、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考生录取查询系统(《清单》第9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和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清单》第10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等。以上信息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的招生就业分栏和招生就业指导处二级网站予以公开,相关章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测试合格名单等还以行政发文(函)的形式报送上级部门备案和分送校内相关单位。

本科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考生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保障考生及时准确获取学校招生信息,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发挥招生信息的服务功能,确保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最广泛的监督。

本科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做到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招生宣传、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我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公开时效。

本科招生工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和“东林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办法、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和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名单、农村专项自主招生办法和农村自主选拔合格名单、分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分省分批次分专业录取结果、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明细、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考前、考试及录取等的不同时段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公布参加各省高考填报志愿招生咨询会明细、组织学校高考填报志愿咨询日,解答考生关心和家长关切的有关考试招生的重要事项,同时在部分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宣传学校招生情况。特别是在高招录取期间录取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分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和各专业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信息,提供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服务,建立招生接待服务室,与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受理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来信等工作。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13条,其中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5条,高水平运动队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11条,分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和分省分批次分专业录取结果86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和相关规则制度等11条,累计点击22万余次。20151月回复了学校第一例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2004-2014年各省录取分数、就业率等相关数据予以回复。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平台”等官方网站,公布了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及接收办法、复试及录取办法、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以及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清单》第11条、第14条)在已发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暨招生专业目录》、《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及《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报名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有关信息(《清单》第1213条)在《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了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及专业、报名与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对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各级、各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进行公示。据统计,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近30余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也都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清单》第15条)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予以公开。学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清单》第16条),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清单》第17条),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清单》第18条)等信息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基建资产栏目予以公开。

2)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249号)要求,学校于201556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据《教育部关于批复所属预算单位2015年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5]34号)的内容和格式,将2015年有关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清单》第19条)

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3)按照《关于做好2014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457号)要求,学校于201583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据《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454号)的内容和格式,将2014年度有关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格:包括部门决算收支总表、部门决算收入决算表、部门决算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清单》第20条)

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4)新生入学费用明细公开情况

学校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学校迎新网主页上向社会公布了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清单》第21条)。新生入学期间,在学校计划财务处政策宣传屏幕上滚动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财务状况校内公开情况

通过全校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年度财务情况;建立完善的各类账务查询系统,提供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工资的账目查询。通过学校财务网站、编印制度手册等形式,在校内公布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

4. 人事师资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4-2015学年,学校新增人事师资主动公开信息60余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4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0余条。召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10余次,到基层走访调研30余次,处理回复教职工各类提案20余件。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及时主动发布学校公开招聘、机构人员调整、岗位聘任办法、各类人才项目评审等涉及学校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其中涉及到机构调整的事项以下发红头文件形式进行公开,共下发文件4次,涉及到五个二级单位;关于公布岗位聘任办法主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公开,共召集学院党政一把手进行政策宣讲解读、工作部署安排3次,召开部分教职工代表座谈会6次。学校公开招聘信息除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外,还在20余所兄弟院校的就业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在美国《science》杂志上进行了为期1年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清单》第22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干部人事信息栏目予以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清单》第23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校级领导干部出访前,国际合作处将出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因公出国的各项手续;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清单》第24条)2014年起点岗位聘任的方案、程序、条件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最终聘任结果在信息公开网和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二级网站上予以公示;2015年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计划(《清单》第25条),包括招聘岗位、用人条件、招聘流程、聘任结果公示等详细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公开发布《东北林业大学2015-2019年人才引进规划(“5211”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方式方法,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主要信息在校园网主页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事项,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公开;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报送及资金支持等相关信息,博士后基金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博士后进、出站等基本情况,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与认定等相关流程和办理要求等有关信息,均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二级网站予以公布。

学校党委任免处级干部之前,党委组织部都将考察对象的情况在校园网主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分别在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意见箱,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意见箱、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照规定程序任免。(《清单》第25条)

《东北林业大学调解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学校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一直在调解教职工争议过程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清单》第26条)

5. 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教务部门在校园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教学信息40条,在教务处二级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71条,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本科教学思想大讨论专题网站”、“ 学生教学信息网”等二级网站公开各项活动专题信息。

1)本科专业情况及在校生、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清单》第27条)

学校本科专业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务处二级网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布;在校生情况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基本数据状态等上报的统计报表中公布;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予以公布。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清单》第28条)

学校专业设置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务处二级网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布;当年无新增专业、停招专业。

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占总学分比例(《清单》第29条)

该项内容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基本数据状态中予以公布。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清单》第30条)

该项内容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基本数据状态中予以公布。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清单》第31条)

学校下发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东林校招[2015]2号),对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清单》第3233条)

本年度,学校编制了《东北林业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报告中细致、详尽地介绍了我校2014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区域流向、单位性质比例等相关数据;报告分析了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影响就业的相关因素。报告不仅为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科学严谨的就业情况资料,还为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的社会各界了解我校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

7)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清单》第34条)

学校编制了《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学管理专栏予以公布。

8)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清单》第35条)

学校编制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学管理专栏予以公布。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清单》第36条)

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新出台的《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北林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白皮书》在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生手册、信息公开网站、教务处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通过会议、发送纸质文件等形式公开。

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清单》第37条)

学校相继出台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结合已制定的“牵手”、“宜华”励学金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东北林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定办法(修订)》构筑我校奖、助、励学金制度体系。除下发红头文件、学生手册外,有关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还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事务栏目、学生处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清单》第3839条)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除下发红头文件、学生手册外,还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学生事务栏目中予以公开。

7. 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学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如: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开展学生学风建设专题教育、宣传各种奖励资助政策、抓好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典型示范教育等;加强学风建设组织建设,成立校、院二级管理体系,通过行政发文的形式公布学校学风建设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学生学风建设、研究生学风建设、教学科研人员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学生事务栏目予以公布。(《清单》第40条)

学校出台了《东北林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条例(试行)》,条例中规定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及惩戒标准、工作机构与处理程序,条例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校内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规章制度栏目予以公布。(《清单》第4142条)

8. 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出台《东北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该细则按要求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栏目予以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东北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授予学位人员经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表决,形成授予名单,并对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学位证书。学位办及时将研究生学位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学位证书网上查询。

《东北林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以上均在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中予以公布,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栏目中予以公开。(《清单》第43条)

学校近三年无报考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因此尚无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等事项的信息公开。(《清单》第44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要求,经学院提出申请、校外专家组论证,2014年度学校在法学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法社会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相关材料已于20147月报送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期无异议。2014年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提交教育部备案,2016年开始招生。相关申报及论证材料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学科专业分栏予以公开。

本年度,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了《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和《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及延聘工作的通知》,公布增列原则、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要求等有关信息,经过专家遴选后的新增导师名单也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东北林业大学网站上予以公示。

学校本年度没有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清单》第4546条)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清单》第47条)

学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包括办学资质、管理机构、教育教学情况、项目评估、项目名称、批准编号、人才培养方案等信息均在中外合作办学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此外还在每年的招生简章、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公布。

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清单》第48条)

学校高度重视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利用国际交流学院独立处级建制的契机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梳理,根据来华留学生工作实际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及国际交流学院二级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时机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读;学院通过网站、微信群、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对奖学金评审、留学生学会选举、各种费用的收缴等重要事宜进行了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10. 其他

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第49条)

根据教育部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教育部巡视组于201355日至528日对东北林业大学进行了巡视工作。94日,巡视组向东北林业大学反馈了巡视意见。学校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公布了接收意见和建议的电话及电子邮箱,同时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清单》第50条)

学校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学生群体突发性事件等应急预案均公布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后勤保障分栏中,对于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信息公开网的监督工作分栏予以公开,凡经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信息公开。

学校除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50条内容外,还陆续向社会公布77余项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普遍和重点关注的事项内容,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积极做好传统载体的信息公开工作。如:(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学校主页的新闻网、通知公告栏、各单位二级网站和教育部、教育厅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信息报送,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2公示牌:学校在综合办公楼、锦绣楼、丹青楼等办公、教学、活动区域设置固定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3会议形式: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工作会议、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实施信息公开;(4文件形式:通过印发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开;(5年鉴、大事记、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大事记、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为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学校还通过QQ群、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载体,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学校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官方微博主页、团委腾讯微博主页、团委新浪微博主页、东北林业大学官方微信平台、“东林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和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东北林业大学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417条,目前已拥有粉丝8027人。201511日,东北林业大学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官微上线后受到师生的广泛关注,目前已发布信息220次,粉丝16248人。“东北林业大学团委”腾讯微博现已拥有听众数8890人,本年度共发放微博653条,微博内容主要是上级团委发起的话题活动、学校学院的公告通知、社会热点及校园新闻、学生活动工作的宣传和记录等。同时另开设“东北林业大学团委”新浪微博,在内容上发放与腾讯微博相平行的信息点,现已拥有听众8386人,发放微博442条。东林团委官方微信拥有听众数26839人,本年度发布信息810条。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博现已拥有听众数8865 人,共发放微博4526条。20139月,党委学工部官方微信平台正式开通,截至目前,关注人数累计超过35000人,发布信息2168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收到2封公众信息公开申请书,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E-mail形式给予了及时答复。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和举报信件。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系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本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不够;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特别是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突出对重点领域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报告,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

(一)增强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

提高“阳光意识”,摆正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服务群众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民主进步、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常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公开事项办理效率和公开质量。

(二)关注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加强财务、物资、基建、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程度。深化财务信息公开,规范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布,除注重结果公开、程序公开外,更加注重过程公开,及时公布“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围绕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校院二级管理新形势下院系重要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三)加强业务培训,实现信息公开专业化

完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队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开展该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全面开展。

(四)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师生群众最关注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东北林业大学

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