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4-11-03 】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和《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东北林业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91日起至2014831日止。

一、概述

实施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提升、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3-2014学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一)丰富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13-2014年度,学校重点做好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我校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做好校园门户网站、校报、校园广播台、学校宣传橱窗的“信息公开”专栏工作。此外,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

(二)做好保密审查,依法开展信息公开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同时,还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3-2014学年,除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中信息公开目录所含主动公开事项外,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948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2466条,通过校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337条;通过学校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145件。

本年度,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16次,校长办公会19次,中层干部会2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学校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将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支部建设及党员发展、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及统战工作等在信息公开网和组织部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将本年度历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改革、人事管理、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学生教育、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就业、国际交流等在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网站进行公开,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决策,知晓学校发展,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效率,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程序严密规范。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及公开情况如下(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逐条说明)。

1、学校基本信息

1)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以上信息的公开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和学校主页均设有专题栏目予以公开。(《清单》第1条)

2)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校内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开辟专栏予以公开;学校于2006年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章程》,并予以贯彻实施,新的学校章程目前正在修订当中,新章程的修改草案拟于今年11月份召开的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经党委全委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核准,教育部核准完毕新章程生效予以及时公开。(《清单》第2条)

3)学校历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报告等均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给各单位,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工会工作中予以公开。(《清单》第3条)

4)学校正在研究制定《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于今年11月份召开的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及时公开。(《清单》第4条)

5)学校每五年制定一次发展战略规划,《东北林业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并印制成册予以下发,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二级网站予以公开。

学校于每年春季开学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并印发红头文件下发到校内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清单》第5条)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学校每年度均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上年度91日至本年度831日期间学校信息公开数据,总结分析一年来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做法、不足及改进措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当年的103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清单》第6条)

2、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年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清单》第7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办法和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测试合格名单(《清单》第8条);分省份、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考生录取查询系统(《清单》第9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和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清单》第10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等。以上信息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的招生就业分栏和招生就业指导处二级网站予以公开,相关章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测试合格名单等还以行政发文(函)的形式报送上级部门备案和分送校内相关单位。

本科招生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各省组织的高考填报志愿招生咨询会和学校组织的高考填报志愿咨询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版的报考指南;高招录取期间根据各省市录取进程,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分省份分批次录取结果和各专业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志愿率等信息。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教育部高考“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六不准”的有关规定,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学校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公开时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起草本年度招生工作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上报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审核后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招生工作章程包括:学校校名、学校层次、学校简介、招生省份、录取原则、身体要求、奖助学金等方面内容。招生办公室同时还起草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通过年度招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彩页和招生宣传单等进行宣传,面向全国11000余所高中邮寄招生宣传材料,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网等七个网站和《全国重点大学报考指南》、《求学》、《高校招生》、《新晚报》、《高考招生报》等六家报刊以及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省电台高校频道将学校相关招生政策等信息予以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招生信息、招生章程、历年分数等相关信息。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全程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招生咨询室,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及时公布各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束后及时统计各省录取分数,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招生信息网公布,确保考生及家长及时、准确掌握学校招生信息、招生政策,准确提供往年录取数据,为考生填报志愿做好服务。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二级网站公布《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课程、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名额、保送名额,公布推荐入学研究生名单(《清单》第11条);发布《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公布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和招生限额、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要求、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时间、报名办法、资格审查、学费等有关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二级网站公开发布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公示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清单》第1213条)和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清单》第14条)。据统计,本年度关于研究生招生信息近30余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也都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自觉接受监督。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清单》第15条)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予以公开。学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清单》第16条),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清单》第17条),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清单》第18条)等信息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基建资产栏目予以公开。

2)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162号)要求,学校于2014429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据《教育部关于批复所属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4]22号)的内容和格式,将2014年有关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度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清单》第19条)

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3)按照《关于做好2013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337号)要求,学校于201487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据《关于批复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370号)的内容和格式,将2013年度有关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东北林业大学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格:包括部门决算收支总表、部门决算收入决算表、部门决算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清单》第20条)

东北林业大学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4)新生入学费用明细公开情况

学校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学校迎新网主页上向社会公布了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清单》第21条)。新生入学期间,在学校计划财务处政策宣传屏幕上滚动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人事师资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3-2014学年,学校新增人事师资主动公开信息80余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5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30余条。组织教职工座谈会发布信息10余次场,召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10余次,到基层走访调研20余次。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及时主动发布学校公开招聘、机构人员调整、岗位聘任办法、各类人才项目评审等涉及学校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20余项,处理回复教职工各类提案10余件。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清单》第22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干部人事信息栏目予以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清单》第23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校级领导干部出访前,国际合作处将出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因公出国的各项手续;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清单》第24条)2013年起点岗位聘任的方案、程序、条件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最终聘任结果在信息公开网和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二级网站上予以公示;2014年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计划(《清单》第25条),包括招聘岗位、用人条件、招聘流程、聘任结果公示等详细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方式方法,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主要信息在校园网主页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事项,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公开;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报送及资金支持等相关信息,博士后基金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博士后进、出站等基本情况,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与认定等相关流程和办理要求等有关信息,均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二级网站予以公布。

学校党委任免处级干部之前,党委组织部都将考察对象的情况在校园网主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分别在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意见箱,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意见箱、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照规定程序任免。(《清单》第25条)

学校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正在制订当中,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将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校内各单位,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清单》第26条)

5、教学质量信息

1)本科专业情况及在校生、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清单》第27条)

学校本科专业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务处二级网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布;在校生情况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基本数据状态等上报的统计报表中公布;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予以公布。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清单》第28条)

学校专业设置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务处二级网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布;当年无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通过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信息公开和学校下发的红头文件、上报教育部的函件形式予以公布。

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占总学分比例(《清单》第29条)

该项内容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基本数据状态中予以公布。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清单》第30条)

该项内容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基本数据状态中予以公布。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清单》第31条)

学校下发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东林校招[2014]2号),对我校本科就业工作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清单》第3233条)

本年度,学校编制了《东北林业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详细介绍了我校2013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区域流向、单位性质比例等相关数据,分析了201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影响就业的相关因素,不仅为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科学严谨的就业情况资料,还为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的社会各界了解我校提供了一个新的着力点。

7)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清单》第34条)

学校编制了《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学管理专栏予以公布。

8)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清单》第35条)

学校编制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学管理专栏予以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清单》第36条)

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新出台的《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在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生手册、信息公开网站、教务处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通过会议、发送纸质文件等形式公开。

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清单》第37条)

学校本年度重新修订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结合已制定的“牵手”、“宜华”励学金管理办法,构筑我校奖、助、励学金制度体系。除下发红头文件、学生手册外,有关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还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事务栏目、学生处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清单》第3839条)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除下发红头文件、学生手册外,还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学生事务栏目中予以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学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如: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开展学生学风建设专题教育、宣传各种奖励资助政策、抓好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典型示范教育等;同时加强学风建设组织机构建设,成立校、院二级管理体系,通过行政发文的形式公布学校学风建设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学生学风建设、研究生学风建设、教学科研人员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学生事务栏目予以公布。(《清单》第40条)

学校出台了《东北林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条例(试行)》,条例中规定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及惩戒标准、工作机构与处理程序,条例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校内各单位,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规章制度栏目予以公布。(《清单》第4142条)

8、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出台《东北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该细则按要求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栏目予以公开。依据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对授予学位人员需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核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对每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学位证书。研究生院及时把研究生学位证书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学位证书网上查询。

《东北林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以上均在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中予以公布,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栏目中予以公开。(《清单》第43条)

学校近三年无报考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因此尚无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等事项的信息公开。(《清单》第44条)

学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审核办法进行学位授权学科的增选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均在信息公开网学科专业分栏予以公开。本年度,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了《东北林业学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实施办法》,并对学校关于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主页、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清单》第45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要求,经学院提出申请、校外专家组论证,2013年度我校在法学一级学科目录内增设刑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相关材料已于2013年底在教育部备案。2014年度拟在法学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法社会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相关材料已于20147月报送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无异议。相关申报及论证材料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学科专业分栏予以公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学校20131218日组织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在校园网进行了公示。同时进行信息公开的有:《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 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实施办法》、各拟增列授权点申报及论证材料。(《清单》第4546条)

本年度,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还发布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2014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和《东北林业大学关于2014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公布增列原则、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要求等有关信息,经过专家遴选后的新增导师名单也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清单》第47条)

学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包括办学资质、管理机构、教育教学情况、项目评估、项目名称、批准编号、人才培养方案等信息均在中外合作办学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开,此外还在每年的招生简章、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公布。

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清单》第48条)

学校高度重视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重新修订过程中,一经出台,将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及国际交流学院二级网站上予以公布;各项规章制度也会印制成手册发到相关部门和学院及导师、留学生手中;各项管理制度则公示于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显著位置。

10、其他

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第49条)

根据教育部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教育部巡视组于201355日至528日对东北林业大学进行了巡视工作。94日,巡视组向东北林业大学反馈了巡视意见。学校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公布了接收意见和建议的电话及电子邮箱,同时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清单》第50条)

学校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学生群体突发性事件等应急预案均公布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后勤保障分栏中,对于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信息公开网的监督工作分栏予以公开,凡经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信息公开。

学校除了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50条内容外,还陆续向社会公布120余项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普遍和重点关注的事项内容,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首先,学校积极做好传统载体的信息公开工作。如:(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学校主页的新闻网、通知公告栏、各单位二级网站和教育部、教育厅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信息报送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2公示牌:学校在综合办公楼、锦绣楼、丹青楼等办公、教学、活动区域设置固定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3会议形式: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工作会议、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实施信息公开;(4文件形式:通过印发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开;(5年鉴、大事记、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大事记、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其次,为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学校还通过QQ群、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载体,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学校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团委腾讯微博主页、东北林业大学团委新浪微博主页、“东林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和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东北林业大学团委”腾讯微博现已拥有听众数8840人,本年度共发放微博900条,微博内容主要是上级团委发起的话题活动、学校学院的公告通知、社会热点及校园新闻、学生活动工作的宣传和记录等。同时另开设“东北林业大学团委”新浪微博,在内容上发放与腾讯微博相平行的信息点,现已拥有听众6577人,发放微博300条。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博现已拥有听众数7564 人,共发放微博3083条。20139月,党委学工部官方微信平台正式开通,截至目前,已有4869人予以关注,发布信息1785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和举报信件。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系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本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不够;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特别是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突出对重点领域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报告,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

(一)深化认识,强化服务理念,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各单位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公开事项办理效率和公开质量。

(二)突出重点,推进载体建设,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化

加强财务、物资、基建、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程度。深化财务信息公开,规范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布;结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建立信息制作、管理、公开、共享的现代大学信息管理体制。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在校院二级管理新形势下,院系重要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三)加强监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东北林业大学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