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推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聘任本科教学助教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8年9月12日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林业大学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