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经2020年11月18日学校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获教育部《关于同意开展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1〕129号)批复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
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
2021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