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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实施新购大型仪器设备、工程项目公共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04-07-14 】

 

东林校财[2004]3


各院、部、处、室、校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下发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从源头控制大型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解决工程项目管理弱化、不规范的问题,实现合理布局,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促进存量资源和新增资源的系统集成与高效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加强公共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新购大型仪器设备、工程项目公共评议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2、新购大型仪器设备、工程项目公共评议“专家库”名单

○○四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实施  仪器设备  工程项目  管理办法  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714日印发

共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