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校财[2002]14号
各院、部、处、室、校直属单位:
根据《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预算管理工作,使我校的预算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东北林业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预算 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抄送:党委各部、办,纪委,工会,团委。
东北林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2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