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校人[2010]5号
各院、部、处、室、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形式,学校对原《东北林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制订了《东北林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3月12日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人事代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党委各部、办,纪委,工会,团委。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印发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