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管理,满足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结合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本科生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管理细则》,并经2018年12月28日第二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9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