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支持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8年12月7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