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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4-10-31 】

 

东林校教[2012]29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学校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

20121218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1218印发

共印30

附件:

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重要的教学活动,也是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的有效手段。为了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科竞赛资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大学生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开展,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领导小组在教务处设大学生学科竞赛办公室。

2.成立有关部门、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选拔参赛学生和选聘指导教师,申报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提供竞赛和培训场地、仪器与设备,以及其他必要条件。

二、竞赛管理

1.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认定资助竞赛及其等级,确定校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单位,筹措与监管各类竞赛活动的相关经费,负责省级及以上竞赛参赛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指导教师奖励工作。

2. 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参赛学生赛前辅导和强化训练,以及参赛期间生活和安全等工作。

3.承办单位根据竞赛通知或历年竞赛开展规律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于学校经费年度预算前提出下一年的竞赛实施方案,并报送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审批。竞赛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赛事简介,其中应包含该竞赛在国内、省内的影响,竞赛的层次和规模,我校近三年参赛获奖及成绩变化情况,竞赛形势分析,我校所处位置估计等。

2)参加本届竞赛的预期目标。

3)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在本项目中的分工说明。

4)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包括赛前准备阶段及竞赛期间工作安排(时间、人员、场馆、设备设施、技术路线等)。

5)申请经费预算,各开支项目及金额,计算依据或方法。

4. 竞赛工作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对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竞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图文资料报送大学生学科竞赛办公室归档。

三、竞赛资助认定

1. 认定原则

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批准或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学校给予资助。国际竞赛、国家其他行政部门和学会(协会)、黑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竞赛,学校将根据竞赛的性质、层次和规模等酌情认定。

2. 认定竞赛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4)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5)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6)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7)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8)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9)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

11)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2)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3)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4)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5)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6)全国(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7)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18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9)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20)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

21)全国机器人大赛

22)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23)全国林科大学生绿色创意大赛

24)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25TRIZ杯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

26)冰雪雕比赛

四、竞赛经费

1. 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经费采取学校和承办单位分担的方式。

2.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大学生参加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

3. 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加竞赛的会务费、材料费及异地参赛的差旅费等。竞赛所添置的设备和资产归学校所有。

五、学生奖励办法

参加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申请创新学分。

1. 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432个创新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321个创新学分/项。省级各类学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321个创新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21.51个创新学分/项。国际级竞赛奖励等同于国家级竞赛。

2. 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创新学分,不重复计算。学生参加不同项目获奖,奖励创新学分可以累加。

六、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指导教师奖励办法按学校相关奖励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