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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4-10-31 】

 

东林校教[2011]5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带动“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全面提升课程建设及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整体办学实力,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为此,学校制订了《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和《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并于2011328经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规划

     2、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重点课程 规划 管理办法 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54印发

共印26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重点课程建设(以下简称“课程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带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校课程建设及专业建设水平,提高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以学校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为指南,以加快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为基本思路,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为重点,坚持以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基本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发展趋势。在不断调整和完善现有课程体系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建设目标

在已有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结合专业与学科的发展,通过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学校计划5年重点建设450门左右的课程,使其分期、分批达到国内同类优质课程建设水平。

三、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具备一个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具特色的课程改革和建设方案;

(二)具备一支学术和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

(三)具备一套与课程面向的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相适应、体现改革精神、严格规范的教学大纲;

(四)具备一套先进科学的教学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

(五)具备一套适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六)具备一套严格科学的课程考核办法;

(七)具备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实施计划和完备的教学档案。

四、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要充分认识课程建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和因材施教等培养理念渗透进课程建设之中,使课程内容与学生能力培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机结合。

(一)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课程建设的核心。教师学历、专业、职称、年龄结构及其相应的发展趋势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合理。课程建设组成人员形成教学团队,有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学改革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能够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把课程内容通过学生愿意接受并喜欢的方式进行讲授,具备培养学生科学思想、创新思维和良好学习习惯的能力。在课程建设中使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与教师教学水平相互促进。

(二)课程教学内容改革

紧紧围绕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这一中心,把握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宗旨,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内容要科学,能够吸收本专业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借鉴先进的教学经验,在重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的同时,能够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课程教研成果引入到教学中,使教学内容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

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师生互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积极开展因材施教活动,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更好的条件,努力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维。

要以有利于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为原则,不断加强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普遍运用。要重视多媒体教学质量的提高,鼓励教师科学合理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重视网络课程的建设,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加强对“双语”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

(四)教材建设

注重教材的选用。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推荐教材、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以及国外先进、适用的原版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颖的、高质量的新教材;结合我校的专业优势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鼓励教师编写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并与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教学案例和习题集等。

(五)实践环节建设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是课程建设的重点之一。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理论课程内容相适应的实践内容,每个专业要建立实验教学体系,每门实验课程(包括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要有能体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指导书,要加强设计性、综合性和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六)考核改革

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科学、多样的课程教学效果考核标准,创新考核方法,重视学习过程考核,实施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使考核内容和方法更加科学合理。针对课程实际情况,进行试题库建设,逐步实现考教分离。

(七)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鼓励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成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习指导、参考资料库、模拟考试、师生交互平台、试题库及教学录像等内容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四、保障措施

(一)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建立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分工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

1)教务处职责:制定学校的课程建设总体规划、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负责审批、监督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指导、监控和协调各教学单位的课程建设工作;组织课程评估专家开展课程建设立项审批和验收。

2)各教学单位职责:制定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确定拟建的各门课程的建设负责人;组织各项初评工作,并负责向教务处推荐申报项目和进行建设课程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对在建且评估不合格的课程提出整改措施。

3)具体管理按照《东北林业大学重点建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二)课程建设经费

为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学校将加大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资助重点课程建设。验收合格的精品课程,可提出继续建设的申请,审批立项后纳入重点课程建设范围,并给予经费支持。

(三)建立激励机制

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学校将把课程建设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奖励范畴,主要包括:

1)优先支持重点课程项目参与校级、省级和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

2)同等条件下,参加课程建设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年终考核、职务晋升以及评选优秀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监控与验收

课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教学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因此,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对在建课程进行质量监控,每门课程须提交年度课程建设总结和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学校将组织专家、教学督导员和各级教学管理人员,采取深入课堂听课、列席课程建设团队教研活动和收集学生评价意见等方式,了解课程建设情况,监控建设过程与质量。对于存在问题的课程,及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其不断完善和提高;对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应建设标准的课程,将暂停或取消课程建设资格,同时停拨建设经费。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完成建设的重点课程进行评估,对达到建设标准的课程予以结题验收。


附件2

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深化我校本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于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  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与改革,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学校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覆盖面较宽、影响教育质量较大的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进行重点建设,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四条  课程建设及其申报范围:

凡列入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可申报,优先资助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已确定为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验收合格后继续纳入重点课程建设范围。

第五条  拟申报重点建设的课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连续开设3年以上;

(二)具有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协作能力强、独立承担过该门课程教学任务两轮以上(含两轮)、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课程负责人和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三)教材先进、图书资料齐全、多媒体课件质量高、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实验条件较好、教学文件完备,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有明确的近、中、远期建设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建设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课程主讲教师注重教学研究,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核方式,在因材施教、素质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成果;

(六)课程主讲教师连续3年教学效果良好。

第六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每年3月进行一次,先由申报重点课程的负责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报各学院(部),经学院(部)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评审后择优推荐,学校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立项。精品课程验收合格后,由精品课程负责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精品课程继续建设任务书》,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立项。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七条  课程的建设

(一)每门课程必须制定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建设计划,落实建设任务。

(二)课程建设应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强化优势,尤其应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的改革,加强师资队伍、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规范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效率。

(三)课程建设应与专业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注重提高建设实效。

第八条  课程的管理

(一)重点课程建设期为2年。

(二)重点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度。课程负责人应主持制定(或修订)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教材选用、课程试题库建设、课程教学环节(教案、作业批改、考试、评卷等)规范建设等,并根据建设目标和计划,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三)重点课程实行“项目”管理,分段检查,按期验收。学院(部)负责组织重点课程的申报和检查,教务处负责组织重点课程的规划、评审、经费管理和验收工作。

第九条 经费管理

(一)学校设立重点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对每门重点课程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立项继续建设的精品课程给予2万元的经费支持。

(二)重点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分阶段划拨给各课程组,中期检查前划拨6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全部余款。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计划负责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的审核。

(三)重点课程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编印教学文件(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购买课程建设必备的图书资料、教学简易设备或材料;课程试题库建设;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与维护;与课程建设相关的必要开支。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一)重点课程立项满一年接受中期检查。各门重点课程须提交与课程有关建设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说明。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取消重点课程建设资格。

(二)重点课程建设期满后,由课程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提交书面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各课程提交的《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及《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评估及自评依据》进行验收。达标者授予“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称号;不达标者,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建设资格,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允许申报重点课程。

(三)在中期检查和验收中,一个学院(部)如有30%及以上课程不达标,取消该学院(部)下一批次重点课程的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  精品课程继续建设的各项要求与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要求相同。

第十二条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加强对学院(部)所承担的重点课程的管理,充分发挥重点课程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把教学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四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