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校高[2011]6号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和资助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学校修订了《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资助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经2011年12月13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东北林业大学资助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研究 办法 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立项并资助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三)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统一管理,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职责包括:
(1)发布学校教研项目立项通知和项目指南;
(2)组织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4)负责研究过程的检查与指导;
(5)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6)组织项目成果鉴定、成果奖申报与评审;
(7)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核与监督。
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包括:
(1)组织本部门项目立项申报、结题申报工作;
(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依据立项通知填写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2)各单位统一将经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有其他级别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可再次申报教研项目;
(2)主持人应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校外人员不可参加校级教研项目;
(4)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五人;
(5)项目起止年限为二年,以批准立项月份为准。
三、项目评审
(一)立项评审程序
(1)高等教育研究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2)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经专家评审出的项目报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二)立项评审标准
具体立项评审标准见附表1《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
四、项目实施
(一)主持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填报《东北林业大学教育研究课题实施计划书》,上报高等教育研究所,并根据实施计划书组织开展项目研究。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后期进度安排。
中期检查要求各项目组提交书面的项目研究进展报告,高等教育研究所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中期检查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且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1)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检查的;
(2)立项后未开展研究工作的。
(四)由于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的项目,只可申请一次,时间为一年。
五、项目结题验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结题前半年以上期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审批:
(1)变更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的;
(2)改变项目研究内容或主要成果形式的;
(3)由于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或中止项目研究的。
(二)结题验收程序
学校于每年的六月份统一组织结题,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要求项目主持人到场进行答辩。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北林业大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两份;
(3)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等)。
(三)结题验收标准
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也应有相关成果。具体结题验收标准见附表2《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四)项目结题验收所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一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项目实施过程和采用的方法;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及应用价值;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论文: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应至少发表一篇教研论文。
(3)教材:与课题紧密相关,且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与课题紧密相关,且正式出版或被采用。
(5)著作:与课题紧密相关,且正式出版。
(五)申请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验收:
(1)未按计划完成研究或改革内容的;
(2)结题验收材料不完整的;
(3)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嫌疑的。
(六)对未通过结题验收者,将在校内通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研项目。
六、本办法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即时废止。
附表1:
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立项评审指标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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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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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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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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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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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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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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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依据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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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意义和应用前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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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高等教育教学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要研究意义和近期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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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有较大的研究和改革意义,能解决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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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意义不大,应用前景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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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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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且分析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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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但分析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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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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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论依据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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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充分,有较强的理论基础,科学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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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较充分,有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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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明确,理论基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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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及方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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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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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合适、重点突出、关键问题选择准确(16-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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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适、关键问题选择较准确(9-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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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没有抓住关键问题(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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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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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先进,可行且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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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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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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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预期目标和成果(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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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和成果明确,有先进性或有突破,受益面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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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和成果较明确,有一定的先进性,有较大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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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确,无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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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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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积累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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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有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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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相关工作的积累,基础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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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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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具备的改革条件和保障措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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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和保障措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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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较好,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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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和保障措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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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组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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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多研究成果,学术水平高;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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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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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结构不够合理或研究力量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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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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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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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9个二级指标进行打分,评价总分作排序用;
2.拟立项项目二级指标的等级评定须满足的条件:C=0个。
附表2
东北林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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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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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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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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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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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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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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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改方案及其完成情况(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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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内容和关键问题的解决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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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充分、详实,妥善地解决了改革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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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立项申请,解决了改革中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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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充分,没有解决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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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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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与手段先进,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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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与手段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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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行或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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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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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预期任务;出台了好的改革措施、方案或相关的改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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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预期任务;有具体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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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完成预期目标;没有可行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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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效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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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践,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益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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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践验证,有证据说明成效,受益面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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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践安排和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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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广应用价值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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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特色(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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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显的创新,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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