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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 印发《东北林业大学统一战线成员学期协商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7-01-19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统一战线成员学期协商实施意见》已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61230

东北林业大学

统一战线成员学期协商实施意见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现对我校统一战线成员学期协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校协商民主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逐步构建程序科学、环节合理的协商民主体系,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渠道和机制,提升我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主导原则。学校党委围绕中心工作展开协商,统战成员汇聚众智建言献策,促进学校教学改革持续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坚持关口前移原则。将协商运用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坚持依章协商原则。使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遵,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

    三、协商机制及形式

    建立“党委出题、党派调研、参考采纳、部门反馈”的运行机制。

    每学期初由学校党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协商工作计划,确定协商议题。每学期中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立专项协商议题。

    党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召开协商会议或协商座谈会,每学期一次。会议由分管统战的学校领导主持,参会人员由统一战线成员、党委统战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统一战线成员应就议题内容进行前期的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最终形成具有指导性的、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在协商会议上进行充分地交流讨论,达成共识,修改定稿。

    统一战线成员可以通过参加校情通报会、列席学校重要会议等方式,了解学校发展建设情况和当前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对学校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四、成果运用

    党委统战部按照协商会议形成的共识,以专项报告、会议纪要等形式,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作为决策参考,或交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学校党委和行政要充分运用协商成果,对会议提交的意见、建议和调研报告采取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会同学校办公室将协商成果纳入督办范围,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促进协商成果的运用。

    五、反馈机制

    党委统战部及时了解协商成果落实的进展情况,协商成果凡能够短期内予以落实的,应立即予以落实;短期内不能落实的,相关部门要提出逐步解决的计划、规划;对未被采纳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要做出说明或解释。党委统战部采取适当形式向党派或统一战线成员反馈办理结果。

    党委统战部归纳整理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情况,将其写入年度工作总结,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