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公用房屋出租管理,保障学校国有资产合理使用与安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东北林业大学公用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8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