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保证就业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保障毕业研究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校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已经2018年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