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校研[2007]9号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应届硕士研究生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学科: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积极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完善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制度和环境,学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从应届硕士毕业生中遴选出一部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很强、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为了保证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生源质量及公开、公正、公平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对象: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硕士点学科或该硕士点学科虽无博士学位授予权但一级学科下我校有博士授予权的学科,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且获得学士学位。
二、遴选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
(2)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或违纪记录;
(3)英语过六级(425分)或小语种过四级(425分)(以成绩单原件为准);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原件)(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且为第一作者或正导师是第一作者,其为第二作者);
(5)在SCI、EI、SSCI刊物发表文章1篇(刊出),(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且为第一作者或正导师是第一作者,其为第二作者),且满足前3项条件,见四、(4);
(6)科研成果获省级三大奖三等奖及以上(须有证书),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且满足前3项条件,见四、(4)。
四、遴选步骤:
(1)每年12月1日-15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硕士生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联系接收博士生导师,导师同意接收签字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起交到研究生部培养科。
(2)拟招收“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需具备录取该生年度的招生资格,且“提前攻博”占用该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
(3)由研究生部培养科对申报学生发表论文及获得奖励、专利等材料进行核实。
(4)对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中(5)、(6)条之一的,直接认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5)对于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中(1)-(4)条的,由研究生部聘请专家根据当年的实际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名额,进行评审,择优录取。
(6)研究生部培养科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汇总本年度提前攻博人员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它
“提前攻博”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直接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研究。若其博士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硕士研究生 提前攻博 暂行办法 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