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设备管理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 发布日期:2014-06-18 】

 

东林校教〔20149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大型仪器设备

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学校重新修订了《东北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业经2014611日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东林校教〔201113号文件即行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

2014618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618日印发

附件:

东北林业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调动教学、科研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共享平台管理体制

1.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实行“专管共享和统管共享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行“专管共享”;依托院(部)、各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等,建立二级(院部级)共享平台,实行“统管共享”。

2.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3.两级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在保证完成本机组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有偿向校内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二、共享平台管理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整套价格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家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或学校认定重点管理的仪器设备。

2.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提出仪器设备加入共享平台申请,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核批准后,纳入共享平台统一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共享平台后,其设备所在单位变为依托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依托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大型仪器设备。

三、共享平台收费管理

1.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有偿服务,科学定价、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合理分配。

2.国家及相关部门统一定价的,执行统一标准;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根据设备折旧费、实验耗材费(包括试剂、气体及易耗实验材料等)、人工费、技术咨询和服务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管理费等要素制定测试服务收费标准,拟定的收费标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组织专家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

3.共享平台面向社会测试服务按收费标准正常收取,面向校内师生测试服务要根据收费标准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

4.大型仪器设备依托单位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自行收费,不得违反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共享平台收入分配

1.共享平台服务收费统一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开具相关票据,并到计划财务处交费或转账。

2.共享平台服务收入由学校统一管理,其全部收入的50%作为实验耗材费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其全部收入的20%作为劳务费,用于支付分析测试服务人员加班费或其他测试工作所需费用;其全部收入的30%作为管理费。

3.实验耗材费、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票据进行支付;劳务费发放按国家和学校相关制度和标准执行。

4.共享平台服务收入支出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进行审批。

5.共享平台服务收入支出严格遵照科目比例执行,无特殊原因不得挪作他用。

五、共享平台日常管理

1.学校对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分层(专管、统管)管理的模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统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制度、协调工作关系、解决争议问题及整理发布信息等。

2.共享平台内大型仪器设备优先安排教学计划内的教学任务,其使用机时记入开放时数。

3.学校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络系统,通过共享平台网络系统向校内外用户发布共享信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介和网络预约等服务。

4.两级共享平台在提供共享服务时,学院(实验室)代表学校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等;预约被确认后,申请单位应按时送达样品,依托单位要保证按时完成分析测试任务。

5.用户必须遵守大型仪器设备依托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具备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资质的用户,在工作人员允许并指导下可以持证上机操作。

6.大型仪器设备依托单位必须为该设备配备稳定的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和交流,保证共享仪器设备高质量地运行。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