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校财[2005]11号
各院、部、处、室、校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教学经费使用效益,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和完善教学管理体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学经费 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抄送:党委各部、办,纪委,工会,团委。
东北林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