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校人[2004]28号
各院、部、处、室、校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我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优化学校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在认真总结1999年实施的《东北林业大学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原规定进行了重新修定。修定后的《东北林业大学人事调配工作规定》经2004年5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调配 规定 通知
抄送:党委各部、办,纪委,工会,团委。
东北林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55份